EN
资讯中心

新闻资讯

武汉兰卫珈源病理诊断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公示

上传者:
时间:2020-06-03
浏览量:15017
分享

  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),现将武汉兰卫珈源病理诊断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、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
 

项目名称:武汉兰卫珈源病理诊断中心项目

建设单位:武汉兰卫珈源病理诊断中心有限公司
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、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等

公示时间:20个工作日
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

验收现场检查意见-汇总.pdf